根据党委发〔2010〕31号文件精神,以及2010年9月公布的职称领导小组有关意见,对于具有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且聘在教学科研并重岗的教师,由本人提出申请(须具有主讲一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经历),由学校职称领导小组审定,直接发文转聘为同级教师系列高级职务。
凡符合转聘条件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并打印《2010年教师系列高级职务转聘申请表》(请下载,填写控制在一页内),于12月2日前将《申请表》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报到系人事科。
材料系
2010.11.25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nml终审:发布时间:2010-11-25浏览次数: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