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2-2013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报到、注册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12年秋季新生报到入学
1、2012年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于
(提示:不需缴费或已用银行卡办妥缴费的新生可直接入住宿舍,然后到各所在学院(系)进行验证及报到;未预先办妥缴费的新生需先到各校区新生缴费点办理缴费,学校在玉泉校区、西溪校区、华家池校区、紫金港校区及之江校区设新生缴费点,然后办理宿舍入住及报到。)
2、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当事先书面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请假,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迟到新生须在
3、新生入学后,各学院(系)应按新生教育计划对新生进行始业教育,组织学习研究生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文件,与院系、研究所领导及导师见面并制定个人学习计划,组织开展科研方法介绍、学习经验交流和学术规范等教育,建立党、团支部及班级组织并开展活动。
请及时新生维护个人信息(
4、11月初复查合格的新生在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研究生老生注册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
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号),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
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
⑷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详细办法另行通知)
⑸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⑹请在校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指定的银行卡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的费用,存入相应金额,如未按时转账,学校将按授权进行补扣款。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
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特别是将不再给予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所以,请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二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