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系关于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zxq终审:发布时间:2012-10-08浏览次数:2448

为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12年国家奖助学金名额及预算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148号)和《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7月修订)等文件精神,现将2012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学习成绩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并符合以上五点。

二、奖励及资助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3000元,用于资助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申请方式

1.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应在1012前填写《浙江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到zhang_xuqing@zju.edu.cn,纸质版交至曹楼319张老师处

2.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3.学生在填写申请表时请注意不要破坏文件原来的格式,申请表不要超过一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照片”一栏务必使用电子版照片的打印稿以减少材料体积。

附件:

1. 浙江大学国家志奖学金申请表

2. 浙江大学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浙江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评奖评优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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