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老生注册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审核:yangqian终审:发布时间:2013-06-09浏览次数:5227

 

1、研究生老生注册时间为201396日。

2、注册须知:

⑴研究生老生应当本人持研究生证按时到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注册,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到校的,要事先请假,批准后方为有效,到校后再予补注册。请假研究生补注册时间为920日。

⑵在学制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均要按《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延长修学年限的补充规定》(浙大发研〔2006115),办妥延期手续,并及时注册。

⑶定向生和委培生课程学习已结束、导师同意其回工作单位做科研和论文工作的,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到学院(系)注册。

需交培养费的研究生,应在注册日前交足培养费,否则不予注册。(详见附件:《2013年研究生缴费办法》)

住学生公寓的研究生老生,应在注册日前办妥缴纳住宿费手续,否则不予注册。具体交费办法按宿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

请在校老生(包括已延期的非在职研究生),在学校指定的中国银行卡中,按照基本医疗保险与平安综合保险的费用,存入相应金额,学校将进行扣款,为学生办理保险,金额不足无法扣款的,视为放弃保险,责任自负。

如不需要办理保险的,请于630日前递交书面材料给院系研究生科,学校将按照个人要求不扣款,保险自行解决。

3、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各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分别在921日后、1010日后,核实非在职生与在职生的未注册人员情况,将未注册名单在学院办公网公布2周,并去电或发函告知退学处理意见,之后将确认需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名单提交给研究生管理处。

特别提醒:凡是没有及时注册的研究生,其评奖、岗位助学金发放等将受影响,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学年不注册,意味着将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所以,请各院系要十分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附件:2013年研究生缴费办法(学校已调整合作银行,请认真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