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博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系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教学培养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的春季末前完成开题答辩及递交相关材料,博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一学年末(直博生1.5年末)完成开题答辩及递交相关材料。
所有14级硕士生、14级博士生(直博生除外)和13级直博生以及其他应完成开题报告的研究生,请在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开题报告,系统录入和材料递交工作。14级硕转博的学生如论文选题与硕士期间没有变化且之前已上交过开题材料的,可不参加报告会,只需完成系统中的录入和导师审核环节。
具体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要求:
1. 硕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需3人及以上专家)。
2. 博士研究生――由导师或导师组组织开题报告会(需3—5名专家,外课题组或外单位专家至少一名)。参加开题报告的专家中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比例不低于50%。
二.开题报告内容
1、系统录入
研究生教育信息系统→培养→培养过程→开题报告→录入、保存→打印→签字。
1). 指导小组成员:填写导师组成员
2). 评审专家:请将专家信息填写完整(请将组长填写在首位),并请专家在纸质表签名
3). 评审意见栏:必须填写评审专家意见,意见内容要有是否通过。
2、撰写开题报告全文(硕士要求至少4000字,博士要求至少6000字)。
开题报告内容包括:
1)选题根据:1.课题来源 2.课题的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3.主要参考文献
2)研究方案:1.研究目标、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试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3.研究的创新点
4.研究计划及预测进展
5.预期研究成果
3)研究基础:1.与本项目有关的研究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研究工作成绩(报告者本人的单独列出)
2.已具备的实验、资料等条件,尚缺少的实验、资料条件和拟解决的途径
三、需递交的材料:
1.开题报告全文(双面打印),
2.开题报告表(系统中打印),
3.开题报告记录表(点击下载)。
注:内容可打印,记录人签字需手写。
四.递交材料的时间安排
请各位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材料,2014级研究生由各位班长收齐后统一交学院教学科;13直博及其他老生由本人递交到学院教学科(曹楼319,陈洁老师)。
学生类别 | 递交方式 | 递交开题报告的时间 |
2014级研究生 | 各班长 | 4月29日 |
2013级直博 | 本人递交 | 4月30日 |
其他老生 | 本人递交 |
五.教学科审核
教学科将在5月5日— 7日复核材料,在系统中完成相应的审核。学生们可以在5月8日起在系统中查询个人开题报告的审核结果。开题报告通过者,应根据专家组的意见,再对选题方案进行修正、补充和提高;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必须 2-3 个月内重新选题、开题。如因特殊情况须变更学位论文课题者,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如有疑意,请与陈洁老师联系,Tel:87952876。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