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浙大研院2012[22]号)通知精神,春季博士生的中期考核工作即将开始。具体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的对象
2015级春季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已经达到中期考核时间要求,因为各种原因尚未进行中期考核的博士生
二、操作程序:
1、个人申请:请需要考核的同学在4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递交到学院教学科(曹楼319 陈洁老师),
(1)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期考核页面进行个人相关信息录入,上传个人小结,提交申请。(暂不用导出纸质版)
(3)相应证明材料。
2、考核内容和形式
考核内容由课程考试成绩和研究能力评估两部分组成。
a.课程考试内容:
2门研究生核心课程(材料热力学与动力学,材料近代研究方法),达到60分及以上者合格;读研期间已修读上述2门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者,默认免试通过。
b.研究能力评估:
主要考核学生对所从事研究课题的背景了解、目前的课题研究进展以及科研技能、科研潜力等方面。
学院将对考核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面试考核形式。
3、提交归档材料
待考核结束后,于4月19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将考核小组名单(首位请填写“韩高荣”老师)填写完整,导出《浙江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请导师签字并在系统中录入审核意见后将纸质版交曹楼319。(注:个人小结随表格另附)
三、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完善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大发研〔2013〕122号)第二条表述:“博士生、硕博连读生转博后学习满1年后进行中期考核;……春季入学生通过中期考核后从3月份开始调整发放标准。”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