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材料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万士齐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4-15浏览次数:1293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经济困难生)资格复核、调整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新申请经济困难生资格的学生,需完成以下步骤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若已登录过ETA平台,则跳过该操作),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4.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困难生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两处签字,并抄写个人承诺;

6.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的个人申请表和评议结果汇总提交至学院,由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完成资格复核

1.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简称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更新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困难生”,确认2020-2021学年春夏学期的困难生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见附件四),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困难生资格,则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生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五),并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

三、时间安排

1. 419日之前,学院完成班主任信息校核工作,确保学生和班主任的信息匹配一致按照《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对学生的审核流程增加班主任环节);

2. 420日之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3. 421日之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取消认定调整等级新申请认定的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详见工作要求第二条);

4. 426日之前,学院公示学号与困难等级

四、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新申请和放弃资格同学,将经济困难生汇总表发送至wansq@zju.edu.cn(注:文件命名为:姓名+汇总表,新申请的同学在汇总表上备注为“新申请”,放弃经困生资格的同学在汇总表上备注为“申请放弃”);

2.纸质材料:新申请和放弃资格同学,上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万士齐老师。材料包括:①调整等级新申请认定学生的《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两份。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附件一:《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附件二: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三:经济困难生汇总表.xls

附件四:家庭经济困难生调整等级申请表.docx

附件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放弃资格声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