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21年“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1-05-22浏览次数:941

各团支部、学生组织,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结合迎接建党一百周年重要历史契机,落实我校“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愿景,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进一步发挥社会实践在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在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上发力,激发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与时代使命感。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决定今年暑期在确保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继续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百年奋斗薪火传·青春向党逐梦行

二、活动形式

围绕庆祝建党百年主题,聚焦乡村振兴主战场,将《习近平与大学生朋友们》一书作为社会实践的行动指南和生动教材,结合共青团“我为青年做件事”活动,采取线下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鼓励大学生利用家乡资源创造条件、做好保障,在暑期社会实践中充分感受家乡变化,铭记党的奋斗历程,增强服务人民、回报家乡的责任感使命感。鼓励学生以党、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社会实践。

三、活动内容

()追寻红色印记,献礼建党百年

鼓励大学生深入调研红色遗迹,探寻红色文化,走访先辈足迹,记录红色故事,在实践中领悟前人的革命精神,铭记历史,开创未来。引导团队溯源中国共产党百年发展脉络,感受世纪征程伟大成就,组织大学生拜访老党员、老军人及其后代,深入观览全国各地各类纪念馆、博物馆,追忆英雄先烈的丰功伟绩。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鼓励用好家乡资源,讲好生动故事,开展多种形式特别是生动活泼的理论宣讲、文化宣传和网络直播等活动,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深化服务为民,助力家乡建设

组织开展“上好基层锻炼‘必修课’”专项实践行动,引导大学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培养家国情怀,将“到基层中去、到实践中去”内化于心,通过政务实践、企业实践、兼职锻炼、社区服务等多种形式,助力地方建设。组织学生深入地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一线岗位,承担具体工作;利用专业优势,引导大学生参与家乡企业实际工作,鼓励涉农专业学生到合作社、农业企业等参加实践;组织安排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担任乡镇团委及村、社区团组织等基层团组织的兼职干部,参与相关工作;动员大学生主动向村、社区报到,就近就便编入志愿者组织、青年突击队等,开展基层治理工作。在服务基层、回报社会中,唱响奋进新征程的时代强音,为家乡建设贡献青春力量。

()弘扬西迁精神,传承浙大文脉

把继承发扬浙江大学“文军西征”精神与社会实践紧密结合,组织求是学子重走西迁路,重温西迁办学历史,感悟西迁文化,弘扬西迁精神。开展爱校荣校教育实践,结合“我的学科有故事”主题活动,鼓励支持大学生学习校史校情,寻访优秀校友,讲好浙大学科历史故事,传播前辈事迹,传承浙大文脉,从真实的故事中挖掘激发动力、催人奋进的正能量,引导青年学生在实践中树立远大理想和家国情怀。

()发扬志愿精神,传递公益力量

弘扬奉献精神,践行服务理念,围绕“社会实践+公益服务”主题,深入基层一线的公益岗位,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课业辅导、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鼓励将志愿服务活动融入到助力乡村振兴中,引导求是学子深入基层、深入西部、深入农村、深入群众,以青年学者为指导教师,青年学生为主体实施,有效地帮助基层群众“武装脑袋、丰富口袋”,为乡村振兴注入新的活力。

()强化专业引领,履行社会责任

聚焦国家战略,服务社会建设,院系可结合专业特色,组织开展包括产学研成果落地、技术转化、创业实践、行业调研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继续做好“青年学者社会责任行动”模式社会实践,由青年教师带队,发挥专业优势,通过对点帮扶、科普讲座、团队指导等形式,给各类群体提供更多、更好的关怀帮助,为社会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巩固脱贫成果,投身乡村振兴

继续做好“互联网+乡村振兴(青年扶贫)”模式社会实践,动员求是学子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网和智能网络平台的作用,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等领域入手开展社会调查等活动,形成乡村调查报告等实践成果。鼓励组织大学生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利用各线上平台,通过直播带货、网络购物、短视频传播等形式,推动当地发展,提振乡村振兴的坚定信心。

四、时间安排

1. 团队组建、进行立项申报【截止时间:20216423:59

2. 开展社会实践活动【2021年暑假】

3. 上报实践材料(包括照片、新闻稿、总结报告等),组织评比工作【2021年秋学期初】

五、立项方式

实践项目申报通过社会实践网络平台进行(网址:tzzd.zju.edu.cn,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1《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填报指南(学生申报)》)。团队学生负责人(队长)需于6423:59前完成立项申报并提交审核。

请各实践团队负责人在提交立项后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聊,学院将通过群聊平台通知后续工作事宜。

六、注意事项

1. 请各位同学按要求按时申报,凡立项申报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法通过立项;立项申报时填写的内容如《团队实践活动计划》等应能真实客观地反映出实践活动安排,各项活动应遵循有意义可操作等基本准则,对于严重偏离社会实践主题或者策划不详细的申请,学院将不予支持立项。

2. 请各团队在实践开展过程中结合常态化防疫要求建立社会实践安全保障方案,并做好队员健康状况与安全信息上报工作。

3. 学院鼓励各实践团队运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开展线上实践活动,学院将积极提供包括院网、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等宣传方式供团队使用,如有相关需要请及时联系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

4. 鼓励各实践团队在实践过程中积极联系媒体投稿,争取在国家及省、市级媒体平台宣传我校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充分扩大实践影响力。鼓励运用自媒体记录实践过程。

5. 鼓励同学结合时事背景开展实践活动,并且在实践活动中体现时代、学科特色:时事背景如党的一百周年、乡村振兴战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学科特色可围绕传播材料专业相关知识、具体应用展开。

6. 请各实践团队对实践活动做好记录与留档工作,并在社会实践结束后,及时做好实践活动总结工作,学院将对实践报告进行评审,并推荐先进个人、优秀实践团队、优秀调研论文等至校团委参与评奖评优。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材料学院团委(玉泉校区曹光彪大楼319办公室),联系方式:

陈文政:87952325

杨亦霏:15821277923


附件一:社会实践网络平台填报指南(学生申报).pdf

共青团4556银河国际在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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