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生】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与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文政审核:终审:发布时间:2022-02-22浏览次数:307

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现启动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请资助对象,需完成以下步骤

计划新申请的同学请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进行操作: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

2. 按系统提示如实填写自己的相关信息,结束后点击提交申请,页面自动跳转至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首页;

3.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4.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在线办理,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申请信息,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烈士子女等特殊情况学生需上传证明材料(已有材料即可,不需另外盖章),提交申请;

5.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学生资助对象申请结果,点击个人申请记录,进入跟踪流程图点击下载登记表(如登记表显示不正常,可从通知附件二下载空白表自行填写),将申请表打印(一式两份,请适当调整页面,正反打印控制在一张纸内,若已填好两份申请表则无需再打印),并在认定理由、学生本人签字处签字;

6. 将完成签字的申请表提交至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资助对象认定评议小组完成民主评议工作;

7.以班级为单位,将本班的个人申请表和评议结果汇总提交至学院,由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完成认定审核工作。

二、已认定资助对象资格复核

1.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的用户名、密码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网址:eta.zju.edu.cn);

2. 进入系统服务大厅版块,服务类别选择学生资助,点击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在线办理,请按照页面提示,如实填写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返回首页;

3. 进入系统个人画像版块,在学生资助类别选择资助对象,确认2021-2022学年春夏学期的认定档次:

1)如无误,则不需要做任何操作;

2)如需调整等级,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见附件4),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并按照新申请的流程完成申请工作;

3)如需放弃资格,则需填写《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见附件5),并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

三、进度安排

1. 225日前,学院完成班主任信息校核工作,确保学生和班主任的信息匹配一致

2. 34日前,请相关同学完成上述相关申请;

3. 311日前,学院完成系统中学生情况确认和系统审核;

4. 318日前,学院公示学号和档次

四、材料要求

1.电子材料:新申请和放弃资格同学,将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发送至zjuchenwz@zju.edu.cn(注:文件命名为:姓名+汇总表,新申请的同学在汇总表上备注为“新申请”,放弃资格的同学在汇总表上备注为“申请放弃”);

2.纸质材料:新申请和放弃资格同学,上交至曹光彪楼319办公室陈文政老师。材料包括:调整档次新申请认定学生的《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份。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87952325


附件1:《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9〕162号).pdf 

附件2: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2021年版本).pdf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资助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4: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档次调整申请表.docx

附件5:学生资助对象资格放弃声明.docx